内蒙古“1998·09·02”李海成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

  中新网鄂尔多斯8月16日电 (记者 张林虎)16日,内蒙古东胜区“1998·09·02”李海成故意杀人、盗窃案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。

 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,1998年9月2日,李海成因赌博输钱到杨某家借钱,杨某未同意,二人发生争执。李海成用刀割杨某的颈部,并用铁丝捆绑杨某双手、双脚、勒其颈部,杨某大出血死亡。


图为庭审现场。法院供图

  在此过程中,李海成的右手虎口部被刀子割破流血。李海成害怕事情暴露,进入杨某小姑程某某的卧室,用铁丝捆绑程某某双手、双脚、勒其颈部,并用刀割程某某颈部,程某某大出血死亡。李海成后来又用铁丝捆绑杨某女儿程小某双手、勒其颈部,并将程小某按入卫生间盛水的浴缸中致其溺亡。

  随后,李海成从杨某家中盗走现金300元及工商银行存折一本,逃离现场后,从杨某的存折内取款10100元。

  2018年6月7日,李海成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被警方抓获归案。

  据悉,该案将择期宣判。(完)